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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公需科目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10

1.什么是公需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2.哪些人员需要参加公需科目培训?

在我市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或者申报评定上一级资格的重要条件。2020年起,继续教育完成情况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3.公需科目培训的学时要求是怎样的?

每年不少于30学时。

4.公需科目培训有哪些学习渠道?

(1)可在平台“2023年公需科目线上培训”栏目参加免费学习,培训时间:2023年5月20日-10月31日。

(2)可在平台“2023年公需科目线下培训”栏目参加线下学习,培训时间: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

(3)学时折算。符合公需科目学时折算条件的,可在“学时申报”进行申报,经审批后即可获得相应学时。

5.2023年度我市公需科目培训的内容是?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传统文化”“法律知识”“信息化及网络安全”“电子商务”“知识产权”“人才国际化”“人文素养”“安全生产”“质量强市”“乡村振兴”“内外贸一体化”等方面的内容

6.怎样申报公需科目学时?

登录平台后,通过“个人中心”-“学时申报”进行申报。申报学时逐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计入相应年度学时,学员可在“个人中心”-“申报进度查询”-“学时申报进度”中查询审核结果。学时申请如有疑问,学员可联系“当前审核机构”查询处理。

提示:请如实申报学时,虚假申报学时的专业技术人员一经查实,将被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

7.如何查询2023年度公需科目培训的完成情况?

专业技术人员登录平台后,在“个人中心”-“年度完成情况”查询。公需科目完成30学时以上的,视为完成本年度公需科目培训任务。

提示:在平台培训的学时每天同步更新一次,刚学完的课程如未显示学时,请耐心等待,学时将在24小时内同步更新显示。

8.职称申报时,如何打印继续教育学时证明?

自2020年起,不再使用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小蓝本”),启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电子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个人中心”-“年度完成情况”自行打印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原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http://117.73.255.69:9080)已于2022年初上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直接从该平台提取继续教育学时,不再接收其他方式上报的继续教育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我市平台与省平台采取后台数据共享的方式进行对接,专业技术人员只需在我市“平台”进行培训和学时申报等操作,学时记录将自动推送到省平台,个人无需另外操作。